(资料图片)
1、【1】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障
2、在保障期内,被保险人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大病医疗费用(医保目录内费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医保目录内乙类自理费用),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后(起付线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保持一致)按80%比例进行给付,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0万元。
3、【2】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保目录外合理药品、材料补充医疗保障
以上就是【西湖益联保有必要买吗,西湖益联保】相关内容。
关键词: